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3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应当立即恢复槐树洼村民微信群(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22 10:23: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索河办事处

等待时间

494小时:15分钟

                                                    立即恢复槐树洼村微信群
荥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槐树洼村于2024年7月10日建立村民微信群,微信群本是村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但是村干部拒绝在群内公开发布任何信息,对于群众的各种疑问,村干部拒绝回应、装聋作哑、一言不发。更为诧异的是,2024年7月21日,群管理员田志杰强行解散微信群。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槐树洼村立即恢复建立村民微信群,定名为“槐树洼村务公开及征集群众意见群”,每户选派一名代表入群,微信群应当达到500人,由索河街道包村干部担任微信群管理员。
       槐树洼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通过微信群向群众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对于群众通过微信群提出的各种问题与诉求,村干部必须在10分钟内作出回应,例如“这个问题正在解决,具体方案是xxx”、“这个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将于7日内解决”、“这个问题超出了我们的职权范围,但是我们将立即向上级反映,对于后续情况,我们将随时向群众通报”。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0 02:1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