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道234线、陇海西路建设使用荥阳市多个村的几千亩集体土地,荥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非法批地行为。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非法批地行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书面提请郑州市纪委监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立即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法征收国道234线、陇海西路建设使用的集体土地,必须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
如果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拒不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本人将提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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