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反映的凯宾城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相关问题,现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一、关于筹备组解散的法律依据
街道办事处严格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筹备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原筹备组予以解散并重新组建,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二、关于筹备组组建程序的说明
街道办事处始终依法依规推进筹备组组建工作,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核、信息公示等环节。业主代表产生方式系在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依法确定,符合《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要求。街道办已尽到法定协助义务,不存在所谓“未履行协助组织投票义务”或“违法干预”行为。
三、关于“重新申请”要求的依据
因原筹备组工作推进受阻未能在6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原筹备组已依法解散。为保障程序公正、避免争议,街道办依法指导重新启动筹备程序,并非“行政违法”,而是依法推进工作的必要措施。
街道办事处将继续依法指导凯宾城业主大会筹备组重新组建工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和谐稳定。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