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同志:你好!
你的问题问的很好。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凡有儿子或女儿的均不能成为五保户,也就是说,有女儿也不具备五保供养条件。如果不具备五保供养条件,而办了五保户,那就是违规的。村委会考虑到本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为其办理了五保供养待遇,让其享受五保供养待遇。那么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五保户本人要与村或敬老院签订协议的,具体协议内容由双方商量协定。如果协议上说,五保户的房产由村委会处理,那就没什么了。如果协议上没说,那村委会就不应该作主处理五保户的私有财产。
女儿现在对村委会处理其父母的财产有问题,可以拿出当时所签订的协议,看有没有这项内容。另外,女儿如果是但从村委会处理房产这一问题,来说这事,那么当时村委会为其父母办理五保户待遇时,为什么不提出呢?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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