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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大象置业公司无偿占用客户巨额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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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7:34: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6-25 15:50

       大象置业公司在郑东新区开发的尚书苑住宅项目,在一无准售证,二无售房合同、三无价格的情况下,于2001年1月,以缴纳诚意金的名义,向客户收取巨额资金。诚意金分为白金客户、黄金客户和钻石客户,分别缴纳30万、20万、10万元,共计600户左右,金额上亿元人民币。在给客户的“认购告知函”上承诺“将在2011年1月22日之后,根据诚意金缴纳额陆续安排客户分批次进行选房活动”。时至今日,选房的事渺无音讯。同年3月,郑州市出台了限购政策,部分已缴款的客户失去了购房资格,这完全是该公司当时在“三无”的情况下违规运作造成的,责任不在客户。失去购房资格的客户,要求该公司退回诚意金并补偿占用资金的利息,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但该公司断然拒绝,称“退款可以,不付利息”。
      客户的资金都是把不到期的定期存款取出,或借或贷凑起来的,都是付出了代价的。 该公司占用客户几十万资金达一年半之久,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要求查处该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按银行同期存贷款利息给客户补偿。


此信息来自: 郑东新区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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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6-13 18:06: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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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6-19 14:50: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过调查,目前,“尚书苑”项目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们将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对大象置业公司展开调查。同时,希望您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据(缴纳诚意金收据等),我们的联系电话是:0371-86121015。
       关于您所反映的部分客户因不符合购房条件要求退款、补偿问题,我们将督促协调大象置业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您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购房时要核验开发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谨慎交纳购房定金和签订购房合同,如果签订认购协议,需要在网上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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