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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投诉 !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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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19 08:59:4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布厂街豫丰小区21号楼门面房商业用水收取改造费、设计费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郑政明电【2011】18号文《郑州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 2011年起郑州市政府将根据“规范有序、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改造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区财政、供水企业三方承担,居民生活用户不再缴费改造(商业等非居民生活用水不在免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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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25 16:49:56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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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25 16:52:28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司领导看看我家的水龙头吧,

这样还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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