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杰苑小区国谊物业公司自2011年以来,在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审批的情况下,违规把龙杰苑小区内的公共绿化用地和部分道路作为停车位出租给业主,办理停车卡,违规收取租金每年每个车位480元,不交费就不办理停车卡,不允许不交费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经常发生堵门,甚至是业主和物业保安的直接冲突,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国谊物业违规收取每个车位每年480元,几百个车位总计违规收取二十多万元的资金,去向不明。
关于小区内的停车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划内的,比如地下停车库;一种是规划外的车位,如龙杰苑在绿地上、道路上改造的停车位。小区规划内的车库、车位的权属应该由当事人事先的约定作出,龙杰苑不存在这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及费用的收取,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资格对停车位的出租或收费作出决定。业主可以决定对一切利用车位的人收取必要费用,也可以决定仅对外来车辆收取费用,当然也可以决定不收费。 龙杰苑开发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取得龙杰苑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根本无权收费!擅自出租小区内原本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涉嫌侵占公共财产! 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查处这种违法行为,退还已经违法收取的资金,还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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