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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出售本是人防的地下室,不买不让停车,求助求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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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6 15:24: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7-13 11:02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是惠济区三全路长兴路交叉口的裕华第九城市的业主。由于该小区没有地上停车位,全部都是地下停车位。但是物业现在不买停车位不让我们业主的车进小区,必须买停车位。一个车位售价13万左右,我们工薪阶层只是买个小车代步,车价还比不上车位贵。租也不可以。我们了解了下,首先这个地下室本身就是人防室,是小区业主共有的,物业和开发商凭什么高价出售呢?他们都置物权法和物业法不管不问了吗?那要法律又有什么意义呢?更有甚者小区外围没有租出去的商铺竟然有自称残联的人过来收取停车费!!!!!盲道在内的他们还用铁柱子围起来,让我们停车停哪里?请有关部门落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请有关部门落实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地下人防室开发商凭什么高价出售!!!!还雇佣有关社会残联人士来此收费!!!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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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7-6 15:55: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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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7-11 11:44: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好,经了解,开发商地下停车场没有出售许可证,违规销售问题。由河南裕华置业公司开发的第九城市项目,规划建设296个人防工程停车位,其产权归郑州市人民政府所有,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经了解,该公司以有偿使用权转让的形式对所有业主开放,并签署“地下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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