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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残疾人为谋生路在商住楼开烩面馆办证不行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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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2:21: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百花路府园烩面馆是30多名国棉五厂下岗职工40,50岁的老工人、残疾人为谋生路借款集资创办的,从2011年4月份就开始在工商登记,现在已经8个月了,由于楼上部分居民的不理解,认为不征得他们的同意就开不成,实际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并未禁止在商住综合楼居民楼开饭店,商住综合楼开饭店必须通过环评。烩面馆的情况是:
     1,该烩面馆是商住综合楼,2,为了不给居民带来困绕我们各项设施为了达标投资巨大, 厨房中有先进的净化油烟设备以及降噪音设备 油烟的排放声音及卫生程度均在标准之内,3,解决30多名下岗工人和4名残疾人就业,也为周围百姓的生活提供了便利 ,4, 府园烩面属清真饭店 但是所在区域严重缺少清真饭店 那么 府园烩面的开设解决了众多回族百姓的就餐选择问题 。
      环保部门也应该清楚府园烩面馆的情况,一有人阻挠就可以不作为不给作环评、不给办证吗?不按国家和地方法规执行吗?3,楼上居民是弱势群体,难道下岗工人,残疾人不是弱势群体?为谋生路借款办的饭店就那么难开吗?不要让我们没有了最后的生路。强烈要求环保部门尽快办理府园烩面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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