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之后,我们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2010年5月1日之后,房产测绘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开发成本,严禁价外收取;在此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上述费用由谁缴纳应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中原区物价局于今年4月份对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如果网友存在异议,可持该物业公司开具的相关凭证到中原区物价局咨询或投诉,投诉电话69112358。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