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符合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600元、9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0.3万元。参保居民门诊持卡就医的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不同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一类50%,二类40%。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不设起付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建议您与卫生局相关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