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郁金香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郁金香小区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建设,该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已规划地下车库,其产权正在办理中。物业公司收取十万元为地下车库使用保证金,开发建设单位将来对地下车库进行买卖时,业主可自主选择是否买地下车位,如不购买,开发建设单位将退还十万元地下车库使用保证金。根据省整治办、省计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性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整办〔2003〕8号)文件规定坚决取消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因此,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十万元地下车库使用保证金应予取消。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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