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投诉人周雄伟于2012年7月17日到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所在单位河南怡和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拖欠其2012年1月份工资。我区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法定程序积极调查处理,在与河南怡和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联系沟通之后,该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周雄伟2012年1月份工资,我区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河南怡和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支付周雄伟工资。河南怡和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8月23日发放周雄伟2012年1月份工资3603.58元。
至于投诉人周雄伟反映河南怡和电器自动化有限公司每个月扣除其100元工资(总计2000元)一事,因周雄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我区劳动监察大队一直在调查当中。
感谢您对高新区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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