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开始是问房管局的,房管局答复说去问规划局.没办法,请规划局回答吧!
尊敬的规划局领导:
元龙房地产公司销售的学府一号,存在大量问题,业主也投诉了很多问题。规划、建委、房管通过传球、配合,外加元龙公司“场外指导”。大多数问题给做出了“业主们早已预料之中的答复”。
但是有一个问题,各大政府部门明知而避之:学府一号一期规划审批地上停车位100多个,且已经过公示。
但元龙公司通知交房时,一个地上停车位都没建。
请规划局领导明确答复:这样违反规划的工程可以向业主交付吗?没完成公示过的、规划审批的地上停车位,该不该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太多包庇、太多纵容、太多轻视业主权益的答复,已经让业主失望N次了,这次只问这一个问题,能不能不推了、不踢皮球了?
请直接回答吧!要么业主感动!要么业主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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