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房管局强行敛财”一事。经我局组织人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郑州楼市》DM刊物是由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为扩大刊物发行范围、提高宣传影响力,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下,委托具有广告宣传资质的河南省邮政公司广告创意制作中心具体承办和运营。房管局和协会只对刊物内容进行指导,完全不存在帖中所提 “强行向公司收取赞助费”的情况。
据调查,作为承办单位的河南省邮政公司广告创意制作中心本着自愿、互利原则征集战略合作企业,收取3万/家/年或5万/家/年的DM宣传费,用于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据了解,该单位2011年征集到36家战略合作企业,总收入113.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编辑费、设计费、印刷制作费、直投费、邮寄费、海报制作安装费、税费等。因此,帖中所提“全市1000多家公司,收费在3000多万元。如此多的钱却无人监管?不明去向?没有收费依据”等内容不符合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