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豫龙镇郝寨村四组村民,我要说出实事真象,2008年5月村,村组公开将村南偏远的一块荒薄地以高于同期村民承包地租的5-6倍承包给了一位勤劳的治富者,承包人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经过开荒、平整、铺设管网、育苗、植树、施肥管理,将承包的荒薄地打造成了如今的苗圃。半月前承包人植树时别有用心的人断了人家正在浇水的电至使苗木大量枯死,接着又赌了人家的路、手拿棍棒看守承包人不让卖树,挖下的树苗都被干死掉了,树苗被烧掉了好多,破坏人家承包人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承包人损失很大,社会影响很坏。想想承包人多难,他们如何收回投资成本?政府还没有说别有用心的人敲诈人家苗圃的事,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违背实事恶人先告状。公理何在?是合法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