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
1.第十一条 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相关单位核实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二)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
复印件;(三)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四)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五)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
另一方未生育的,应提交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另一方由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
夫妻双方父母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相关证明。
2.根据你所说情况,去现居住地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办理。
3.请你到办事处拿到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后,按要求到相关单位部门签字盖章。
4.金水区人口计生委联系电话:63526341;
郑州市人口计生委联系电话:67883357。
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计生办的电话及地址请打电话与金水区人口计生委联系。
5.其它有关事宜,请与金水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