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本地市民,在郑州购有二套住宅.今年九月,本人想在郑州设立一个咨询公司.(其中一个房产在郑州市二七区棉纺路66号院即现在的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前段国家对注册小公司有政策,只要有住宅可以拿住宅房产证可办理,但我拿工商局核名过后的原件,另附一张要求社区居委会盖章的证明要求居委会盖章时,国花居委会居然拒绝,理由是不在权利范围内.另外还提出一项让人不能接受的理由,让国花五千多业主签字同意,我只不过是在其中一栋楼上办公,让其中一栋楼的业主签字方可理解,但让社区四十多栋楼的业主签字我认为不能理解。明显有推托责任之嫌。
我不明白国家对小个体注册公司有的扶持,但为什么落到实处要盖章时却成了不在权利范围内。因为国花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这个章一直盖不成。因此,我要等这个公司成立后申报专利,商标等事项都成了一项空文。
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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