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文广新局30万元“门槛”限了谁
新华网郑州2月18日电 (记者尚昆仑、魏莘)如果你想在郑州开设一家网吧,一份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成了个无法回避的屏障。在近日出台的《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新设及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网吧,除了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必须缴纳这笔款项才能正常开业。此事引起从业者强烈质疑的同时,也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这笔不菲的款项是否合理合法?用意何在?对当地互联网文化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日前,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准入门槛”难倒从业者
张先生(化名)在郑州经营一家网吧已有六年时间。最近生意不好,他打算另寻好地段搬走网吧。然而,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于2012年1月31日下发的《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打乱了他的计划。“当时把我们叫过去开了个会,说变更营业地址要交30万元,不然就没法开业。”
《办法》显示,对于新申请设立的网吧,除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外,还须满足6个条件,其中第五条为“每家直营门店需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30万元”,用于该市“文化事业发展和‘扫黄打非’工作”,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收,汇入市财政专户。《办法》同时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店、单体门店”申请变更经营地址或其他事项的,也在此例。
张先生说,这两年店里生意一直不景气,缴税、房租、人工、水电各项加起来,每天成本要1800元,而每天营业额只有1000元左右,“早就打算换个地段,可下定决心搬的时候就碰上这事了。30万元不是小数,本来生意就难以维持,更别说再交钱。真不行只有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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