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里路和人民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陈记新庄烩面店,占道经营,多次反映,没有任何效果,请问金水区是如何执法的?难道就没有任何办法?市民反映就这样置若罔闻?每天中午11:30~13:30,每天晚上19:00~24:00,把桌子摆放在道路两侧,吃饭的人把电动车放在人行道上,严重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金水区改有所作为了!
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反映此问题多次,都没有得到有效地彻底的解决,饭店就像玩猫猫一样,行政执法的去了,把桌子搬房间,行政执法的一走,就立即摆放出来!请看看金水区相关部门的回复吧!
这样的回复,显示出行政执法的无奈、无效!不希望和反映人取得联系,相关部门治理好就是真正的答复!那样我们才会满意!连这样的问题都处理不好,真怀疑执法的水平和态度了!
连续反映,没有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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