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工商所执法人员没有放松和怠慢对该厂的处理,多次进行巡查,该厂都大门紧闭。该厂院内存放有废旧塑料瓶,未听见有机器工作的声音。我工商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保证不再经营,正在处理回收的塑料瓶,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未发现该厂有生产的迹象。我工商所执法人员已行政告知当事人,如果想从事经营需办理前置手续后办理营业执照。至于您所说的给工商所长送钱摆平一事,如有确凿证据,可向我局监察室检举(电话:0371-67669809)。下一步我们会与网格长共同配合,加强巡查,发现生产,立即取缔。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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