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锦绣园一期,位于郑密路东,赵庄街南,分南北两院,南苑合同签订时12年10月31号交房,为双气地暖,白纸黑字,临到交房开放商尽然无耻毁约,要把原先做商品房住宅的南苑2单元改为酒店宾馆,不再为业主安装双气,也无具体交房日期和解决方案,开发商此行为属于严重坑爹行为的规划设计变更!!!!! 规定为地暖的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出现经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开发商应当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可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决定是否退房;开发商未通知的,可退房而无明确的时间限制。不退房的,可与开发商协商补偿事项并签订补充协议,并赔付业主损失。 现开发商既无做正式通知又无解决方案,售楼部只声称,开发商不会再装双气,现在业主也无权利退房,即使退房你付银行的贷款利息也不做赔付,如果业主有异议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一个开放商对待业主,对待合同违约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