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以来(两会期间),本人发现新郑市龙湖镇有线电视不断任意调换频道,而且在除个别台(中央1台、13台及郑州、河南省部分台)外,连续、高频率、大范围的在几乎所有的插转频道电视屏幕顶端发布文字游走广告,内容除个别属政府公众信息外,绝大部分是商品广告,其中医药广告居多,譬如妇科广告、少女坠胎广告等,其内容之低俗,数量之众多,令人惊讶,令人眩晕。而且从广告主及读者定位看是面对整个新郑市的,我们怀疑为新郑市文广新局所为。如是此,真令人大惑不解。《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插播游动字幕有具体规定,在两会期间,做出如此此举动真有冒天下之大不韪之气魄。更令人费解的是,此举已持续一个星期的时间(直至今天中午还是这样),上级部门、监管单位,置之不理,任其发展。真是无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