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请示领导,具体结果稍后回复。
补充内容 (2012-10-25 11:13):
网友你好:
河南居易置业有限公司HB区所有房屋已于2012年9月办理完毕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书已发放。如已委托开发商办理请您与公司联系,未委托公司由个人办理,请您提交以下资料到大厅5号窗口咨询办理:
1、 新郑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原件(由当事人向公司领取);
2、 分户平面图;
3、 契税完税证;
4、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5、 购置商品房发票原件;
6、 完税凭证原件;
7、 物业维修基金凭证原件;
8、 当事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9、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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