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登封市区,每当夜幕来临之时,也就是让人心烦的时候。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有路灯的情况下严禁乱用远光灯。而看着一辆辆南来北往急驰的汽车,几乎没有用近光灯的。如果照这样下去,会突出几个很现实的问题:一、司机的素质逐渐降低,进而在司机的意识里也把违法习惯想当然成合法的。二、显露出交管部门工作不力,领导不重视,行政不作为。三、滥用远光灯,其危害无穷。隐患1:瞬间致盲;隐患2: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隐患3: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等等不用枚举。这极易造成一些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四、百姓怨声载道,骂政府、骂社会、骂司机等等,使人产生反感心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五、违法行为在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不但用远光的已成常态,而且用氙气灯的也在逐渐增加。总之吧,希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整治一下这些违法现象,就像近年整治酒驾的力度一样。我相信有政府的介入也一定能还给百姓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