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我与学府名邸开发商签订了《学府名邸房屋定购协议》,协议定购的是学府名邸13号楼房屋,在定购协议第二条中约定“定购方在签定本定购协议后,本公司有义务为定购方保留其定购房屋”。并且交了5000元定金,开发商原来说,由于有银行按揭的,等有一批人后大家一起签订,口头承诺《学府名邸房屋定购协议》签订一周后到十天内就会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事后多次联系被告要求签订正式的合同,但被告一直在推,从2010年的7月份推到8月份,又推到9月份,国庆节、元旦,但至今仍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样使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