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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盛世一期前期物业协议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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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10:34: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2-26 11:37

我是通和盛世一期的业主,我们去年签购房合同的时候都已经签过前期物业协议,可是现在要交房了还要我们重新签前期物业协议,在新的协议里,有多条条款有变化。
请问我们业主的所签的前期物业协议内容,到底有谁来保障,是不是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取消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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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7 10:41: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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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17 20:50:05 |只看该作者
签的合同都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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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2-18 11:58:30 |只看该作者
签合同都是儿戏,那还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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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19 10:42:37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房子如果达不到交房条件该怎么办?
怎么查看规定的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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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2-12-21 14:21:4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购房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开发商与业主,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签订的主体是物业企业与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一些内容向买受人明示,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其后在交房时,物业企业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内容,如物业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应和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如果协议内容需要调整,需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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