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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交费后收据要等明年才给是否违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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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4:53: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质监局

处理时间

2012-12-25 16:28

我12月中旬在郑州市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室办理机构代码证,被告知发票要明年一月份才能领。我想问一下:1、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归财政局管?
2、2012年12月收费,2013年一月才给发票,这样是否合理?为什么要跨年度,是在逃避什么吗?
3、明明可以让办证人少跑一趟的,却为了便于自己的操作让人一个月后再跑一趟,这是方便群众、为群众服务的态度吗?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财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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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9 19:50: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谢谢对我们的关注,我们非常重视, 在问题核实后及时给您回复。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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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24 16:07: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首先感谢您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对给您和其他办事人员造成的不便表示抱歉。我们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用要开出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由于财务网络故障,造成年底两年票据衔接出现了问题,我们听取您的建议和意见,经过努力,故障现已排除,现可正常开具发票。若您和其他办事人员不方便前来换取票据的话,请联系我们,电话:67987899,我们将给您妥善解决。再次对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希望仍能得到您和其他办事人员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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