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港湾不幸福呀。幸福港湾小区位于城东路与航海路边,自2011年交房以来,到现在还是临时用电。小区三天两头停电,业主苦不堪言,投诉无门。有业务在心通桥投诉此事,郑州市房管局回复:网友您好:
经了解,小区是临时用电,有关正式电接通问题,开发企业将积极协调供电局,如果此事有进展,开发企业将及时通告广大业主。
昨天晚上又停电了,这次不知道几天能修好。这种小事连房管局都管不了,难道我们要等待物业公司良心发现才能解决此事吗?????望市长能够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尽快解决此事。也希望郑州市能够尽快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开发商、物业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务的利益。
另外:小区的大门没有消防通道,去年和今年小区内两次失火,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设施明显不合格或者缺失,为什么这种事件没有部门来管理。难道我们要等待物业公司良心发现?!
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积极听取老百姓的呼声,从法律、政策层面规范小区建设、物业管理方面的,不要让我们投诉无法律依据,不要让我们等待物业公司的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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