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荥阳市房管局网站荥阳市房地产信息网2012年12月20日发布《2012年度经济适用房分配实施方案》中规定,位于万山南路与龙港路交汇处的“福泽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在未取得任何手续、未确定房价的情况下,每户预收8万元房款,待价格确定后,将预购房款转为首付款,不交8万块钱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现在选房正在进行中。请问,经济适用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民生工程还是房管局无视法律圈地牟利的骗钱工程? 2、经济适用房项目“南苑春光”小区道路被群众堵死半个月,为何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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