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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你去看看网言网语,你们是无耻啊还是匪帮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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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0 12:2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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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园林局

处理时间

2013-2-17 16:39

据心通桥网络问政显示《超过园林局7日恢复草坪的期限了为何锦艺国际华都小区没动thread-760080-1-1.html。郑州市园林局是这样答复网友的,您好。    2012年12月27日棉纺路与桐柏路锦艺华都小区一期欧尚毁绿,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对帖子中反映的项问题进行了勘验,并对该小区物业下达了责改通知书,期间监察队多次与该小区物业进行沟通。该小区物业整改情况如下:
1、占用绿地的纯净水机现已停用。
2、被拔除的竹子已恢复成绿地。
3、警务室门前原先所铺板砖已更换成草坪砖。
现还有三处发布天气预报的广告牌因物业领导出差,物业经理保证待领导回来后搬移出绿地。园林绿化监察队将责令该小区物业继续整改。

但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我们郑州市法治社会,法律是维权的主要力量。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讨说法,行政执法手段是我们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往往是老百姓最后的希望。如果连行政机关也不能主持正义,人就会陷入绝望,人一旦绝望,就会转而铤而走险,做出不合常理的事情、危害社会的事情。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其名著《上帝之城》中说,“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最大的匪帮”。行政执法机关掌握着重要的国家公共权力,是社会法制公平正义的守护人,它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办人情案等现象在行政执法系统中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十分普遍,个别领域十分严重,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工作满意度并不是很高。例如1、占用绿地的纯净水机现已停用。这个停用是什么概念?还是占用绿地,只是等等风头过去了,依然存在吗?《城市绿化条例》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似乎不含某些占用绿地的设备禁止使用就行了吧。2、被拔除的竹子已恢复成绿地。与恢复原状相差多少?想必园林局十分清楚,恢复成绿地的投资就是撒点草籽而已的事情,相对于恢复成竹林只是九牛一毛的事情了。3、警务室门前原先所铺板砖已更换成草坪砖。还是那句话恢复原状这句话相对违法者是儿戏吗?相对于园林局也是儿戏吗?这就是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还有园林局回复现还有三处发布天气预报的广告牌因物业领导出差,物业经理保证待领导回来后搬移出绿地。这领导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一个行政执法的事件却要等到违法者的领导回来才能执行。不知道园林局视国法何在?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执法行为,难道还能让违法者尊重吗?如果这个物业领导数年不归,那按照园林局的说法就数年违法了。所以园林局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卢展工书记说,低效率是一种腐败,不负责也是一种腐败,而且是无形的腐败、潜在的腐败、更深层次的腐败。不负责,就不愿意具体;不具体,就不可能深入;不深入,就不可能触及矛盾;不触及矛盾,就不可能解决问题。任何工作,其实只要一负责,就具体;一具体,就深入、就落实、就突破。努力克服“懒、散、庸、拖、贪、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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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1 09:20: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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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2-5 17:14: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郑州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对帖子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勘验处理。对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改通知书。现回复如下:1.饮水机问题,现物业已将北门东侧饮水机搬出绿地,对原有位置补栽了草坪,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2.关于发布天气预报的电子牌已按程序责令物业对其问题进行整改。物业已于2013年2月1日组织人员将南门游乐园内电子牌移出绿地。3.关于竹子被伐除一事,由于大量竹子死亡,物业公司将其伐除,物业考虑到冬季不适宜种竹子,故对原有绿地种植了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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