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惠济区实验幼儿园的一名家长,前段时间,我们利用网络反映了惠济区实验幼儿园2013年7月31日放暑假的问题(惠济区实验幼儿园2013年上学期上课时间安排为2月25日---7月31日),惠济区教体局在1月21日回复说:经与幼儿园沟通,幼儿园已经召开了家长会。而实际情况是:惠济区实验幼儿园要求家长必须在1月22日前把2013年上学期学费打到幼儿园指定账户,而幼儿园是在1月22日下午召开家长会,更奇怪的是惠济区教体局1月21日回复说已经召开了家长会,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再说:惠济区实验幼儿园,你让1月22日之前把学费交上去,大家都已经把学费交上去了,你再开会商议这个事情,你这是“掩耳盗铃”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那?
惠济区实验幼儿园:你说7月份上学属于补课时间,请问,你和哪位家长商量过?为什么要等教体局干涉以后再说是补课?为什么收过钱以后再召开家长会说是补课?为什么不可以等到快要放暑假的时候再说补课的事情?先让家长缴纳补课费用,之后再通知家长说要补课,社会主义下,还有这种强制幼儿园学生暑假补课的做法,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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