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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投诉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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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0:57: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3-7 14:51

官老爷们,请您们睁眼瞧瞧你们的管辖企业,随意乱收费。业主正当缴费,物业公司拒收,然后继续肆无忌惮的以停电威逼提高收费。我们可怎么活呀

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已经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可是物业公司丝毫都不收敛,还是停电威逼。。。。。。老天爷呀,,,非要把我们逼死才高兴吗?

第十七条受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无故对用电人拉闸停电。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用电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该向谁、向那个部门求助投诉,才能得到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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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9 16:42: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网友反映物业公司乱收费的问题,前期我们物业主管部门已进行过调查。通过我们查看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企业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有依据。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ah600790  在2013-1-30 09:0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物业收费依据是政府指导价,但是物业公司擅自提高20%;地下车库收费依据没有任何人见过,不知道管理部门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哪一条上调查的出来的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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