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郑州市房管局: 我们是恒大名都的业主,我们与2011年3月购买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大名都楼盘,合同约定1012年12月底进行交房,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5日通知业主收房,但在业主收房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按规定,开发商(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应作为房屋交付方,恒大名都楼盘却有恒大金碧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房屋交付,且没有明确的书面委托授权书。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而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在不向业主证明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的情况下就向业主交房,且强调没有法律规定具备备案表才可以交房的规定。 3、在交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没有出具“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 4、交房过程中,把先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看房的前置条件,不缴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就不允许业主看房。 5、供水设施设备不提供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电力配套设施工程不提供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使用基建用电),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不提供供热企业审核验收证明文件,天然气不提供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目前没有接入)。 6、在规划中,所有停车位均为地下停车,而目前在地面上设置大量停车位,且在2号楼后边设置一临时停车场。 鉴于以上情况,已经通过市长热线、电视台向贵单位进行了投诉,且贵单位于1月21日向恒大名都下发了停止违法交房的通知书,但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致法律于不顾,目前还在进行违法交房,且伪造编号为“豫郑州J201212052”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来糊弄业主。 业主们对于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这种置法律于不顾,蒙骗业主,强行交房的行为向贵单位投诉! 愿贵单位能够查实处理! 投诉人:钟天翔 联系方式:15*******21 singled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