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金水区入学年龄规定”的问题已获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我区每年的招生方案及意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执行:“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应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金水区教体局批准后,可以进行适当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我区每年小学入学报名前期,学校都会到招生辖区摸底排查适龄儿童数量情况,并根据区教体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来规定入学年龄。因此,学校具体的入学年龄请向学校进行咨询。
关于金水教育资源的问题,金水区也在积极实施优质资源倍增工程,加大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的力度,改扩建沙口路二小、丰产路小学、金桥小学、金燕小学、沙口路小学、区实验小学、南阳路第一小学、文化绿城小学、新柳路小学等,新建四月天小学、银河路小学,努力增加学位。但由于金水区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需求的不断增强,入学人口越来越多,特别是外来人员务工子女的快速增长,造成金水区入学压力越来越大,优质教育资源增长的速度远赶不上生源增长的速度。
关于收费,我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如您发现收费违规的情况,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金水区教体局
20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