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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非法倒卖小区内道路做停车位是否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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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4 09:56: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0431小时:21分钟

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郑州个别物业公司非法倒卖小区内道路,让业主每个车位提前按季度给物业公司交钱,卖出车位按车牌号为准,用油漆喷写在楼下墙上,没有买到车位业主车辆一律不准进小区,如接送老人必须押扣行车证和身份证,限时出大门否则用武力对侍。买不到车位业主的车停在大街上,敢怒而不敢言。      业主您好:
    关于小区物业高价出租停车位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小区地面停车及地下人防工程能否用于停车及相关收费,应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不在物价部门的审批范围。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业主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人:王为民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7189879
      联系人:王炳瑞  职务: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联系电话:67189779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物价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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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3-4 10:04: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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