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你们反映颍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洪钦的有关问题,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经当面询问颍阳镇郝寨村村医郝跃堂,其答复在3月7日没有参与网络反映张洪钦的有关问题,他表示除郝寨村卫生室建设问题知情外,其他问题一概不知。
二、关于反映保护黑诊所问题。张洪钦院长在颍阳镇区市场有3间门市房,现已租给他人开设美容院,没有发现与诊所有关的物品。
三、关于反映组织村医旅游问题。2011年8月,部分村医提议旅游,经颍阳镇卫生协会联系,旅游费用每人270元,先由孟治民(卫协会负责人)个人垫资,组织部分村医到山东青岛旅游。2011年10月,卫生院从发放给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中扣除每人350元的费用(包括旅游费用270元、1台无绳电话80元),2012年市卫生局了解此情况后,认为卫生院的作法不妥,卫协会组织村医旅游和为村卫生室配备无绳电话,费用应由卫协会收取,责令卫生院将费用退还村医,卫生院已将费用退还。
四、关于反映郝寨村异地执业问题。孟治民是颍阳镇郝寨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村医工作24年。2008—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郝寨村需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但根据颍阳镇政府的统一规划,郝寨村居民因居住分散,将来需集中居住,因此镇政府要求村卫生室与郝寨新村一并建设,故郝寨村暂没有建设村卫生室,上级政府补助的7万元建设费用拨到颍阳镇政府。但颍阳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在郝寨村,村民可就近到卫生院就诊。孟治民为了更好地为村民提供服务,在离郝寨村最近的颍阳镇农贸市场,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设置了郝寨村卫生室,并用政府配备的诊疗设备积极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将来郝寨新村及村卫生室建成后,孟治民必须到郝寨新村卫生室执业。
五、关于反映急救车推送患者问题。2012年8月,孕妇王晓武骑摩托在郝寨村口摔伤,颍阳镇卫生院急救车赶到现场后,经急诊医生检查发现有头外伤,由于卫生院没有CT,建议患者到登封市级医院诊疗。患者家属要求急救车转送病人到登封,但急诊医生以卫生院急救车辆少,无法保证正常值班为由拒送患者。
六、上级配送颍阳镇中心卫生院的120急救车,卫生院“私自改装”一事,2010年市卫生局已经对院长张洪钦已做出处理,并按要求已恢复急救车原貌。
七、关于反映颍东村卫生室问题。颍阳镇卫生协会为村医自发组织,郝新帅担任卫协会副会长,卫生院无权撤其职务,现其仍担任卫协会副会长。2008年12月,颍阳镇推行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原有四个村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分别是孟庆海、孔海森、郝新帅、孟襄玺)统一整合到颍东村卫生室,负责人为孟庆海,有执业村医6人,包括孟姓医生3人(孟庆海、孟炎昌、孟襄玺)。根据有关规定,65周岁以上村医自愿退出村医岗位,2012年5月负责人孟庆海到龄已经退出。按照上级要求,从2012年1月起,颍东村卫生室已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月6日,卫生室人员选举出孔海森为负责人,6月3日,卫生院研究同意并批准。郝新帅不服从孔海森管理,连续3天干扰卫生室医疗秩序,经派出所和卫生院调解后,恢复医疗秩序。7月31日,因郝新帅不服从管理,经常旷工,卫生室对郝新帅作出处理并发出公告,郝新帅将其撕毁。从2012年8月至今,郝新帅在村卫生室诊室内私自开展诊疗活动。
通过调查,颍阳镇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急救病人工作中存在一定过错,郝新帅在村卫生室的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为此,卫生局要求:
(一)颍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洪钦写出书面检查,颍阳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急救人员管理,同时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
(二)郝新帅要遵守村卫生室工作制度,服从村卫生室管理,不得私自开展诊疗活动。
登封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