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明钻小区位于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北500米。一期已经于2011年12月31号交房,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现在二期也已经交房,整个小区的入住率已经很高。 这两天小区公告栏突然贴出通知,内容如下图:
有很多小区区民看到后,感到很多疑惑:
1.没有公章
2.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可能说“群众需要盖章时社区有权拒绝”之类威胁的话。
3.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服务人员,不可能说出这样“你要我出证明,我半年后再受理”这样没水平的话的
所以在这特向办事处进行求证,此通告是否为真实通告。如果是真实通告,通知内容是否有不妥之处。如果不是真实通告,请及时进行公告,并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