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
“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专家评议,51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其中: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37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0所)获得通过,现将通过的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通过更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并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并更名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并更名为“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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