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永闯被打案的情况说明
2012年11月8日14时44分接110指令:在龙湖镇张沟小学院内有人打架;我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解走访,获悉龙湖镇张沟村村民张君因学生上课期间、在校玩耍跳墙时,被学校教师王永闯制止,张君联系龙湖镇大司村青年夏红伟(夏红伟又联系另外一名青年,不知名)到学校二楼办公室对王永闯进行殴打;
王永闯被打一案我所现已查明:2012年11月8日14时许,张君伙同夏红伟等三人,在新郑市龙湖镇张沟小学二楼教师王永闯办公室内,无故对王永闯头部、前胸和腿部、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将王永闯头部、前胸和腿部殴打致伤,经新郑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王永闯伤情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于2012年11月14日对张君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我所对张君行政拘留后,多次到龙湖镇大司村夏红伟家中对其抓捕,夏红伟一直不在家中,经调查夏红伟系河南新郑市龙湖镇大司村村民,无业、经常在外居住、不在家,另外一男子因未找到夏红伟,无法落实其真实姓名 ;鉴于上述情况,我所正在积极安排查找夏红伟下落。
龙湖派出所
201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