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接到“心通桥”案件后,我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毁坏树种为刺槐,毁坏地点位于国有登封林场,树木数量为70余株。针对这种现象,我局已在全市17个乡镇(区)、办和国有林场安排如下:
一、要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爱护树木、保护森林的意识,引导市民和群众改变采食槐花的习惯。
二、要组织护林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制止折枝采花,滥挖幼树等损坏刺槐树木生长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
三、对于不听劝阻且制止无效的,要及向市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对于采花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大面积树木受损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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