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香园小区物业公司在2013年物业费收取过程中,私自增加了视频监视费,按理说这个费用该由物业公司承担,它属于物业服务中一种应该的设施和手段,然而,在物业公司办公室墙壁上,赫然粘贴着物价部门批复,不知道该费用收取的理由是什么?
2、书香园小区物业公司私自收取门道进出钥匙费,每把15元,车辆通行卡每车20元,没有开任何票据。不合法,涉及偷税。
3、书香园小区业主大会至今没有成立,原因是在申请书上,裴大户寨社区书记不盖章,为啥不盖章,因为该书记与物业公司的老板是亲戚。
请有关部门查查,为我们业主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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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郑发改委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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