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是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您可以参考以下条件看您是否符合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缴存和已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统一管理机构。委托提取还贷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2、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少于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3倍;
3、申请人办理委托提取还贷当月没有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4、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如果上述条件您都满足,那么您和您爱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委托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进一步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我们会有专人帮您答。
您也可以选择以偿还住房公积贷款的名义按月提取您和您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共同偿还您的贷款,具体参考typenews.asp?id=115按照上述要求带齐资料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