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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克扣职工奖金问题的举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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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5:33:30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已转办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科室,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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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 16:57:1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关于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克扣职工奖金相关问题”的举报,我局立即责成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调查,院方高度重视,立即分别召开了纪委、效能办、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多部门参与的座谈专题会,并深入一线,摸排职工思想动态,了解科室奖金二次分配状况,现将市三院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2014年度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奖金均能按时发放到位,无延迟发放现象。
   二、科室内部奖金二次分配均有记录,没有发现未发情况。
   三、自2014年10月该院已着手筹划新的奖金发放办法,新办法将采取奖金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预计2015年2月可实现。届时,奖金发放将由传统的科室二次分配后发放至个人手中,更改为由科室将二次分配的具体方案交由绩效办核准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直发到个人,发放方式更为透明,便于监督。
   四、科室将成立科主任、护士长、普通职工3人以上人员组成的奖金内部分配管理小组,对奖金分配进行监督,保证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五、举报原因分析:可能存在新进临聘人员工作未达到规定时间,对医院奖金发放规定不了解、不清楚,造成理解偏差。
   综上所述,该院目前奖金无延时发放现象,科室内部奖金二次分配发放均有记录;下一步医院加强对科室内部奖金二次分配的规范性。同时医院已召开院长专题办公会,已要求绩效办与纪委同时加强督导奖金发放工作。
   附: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近人员的奖金发放规定。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新进人员的奖金发放规定

   为规范新进人员奖金发放的管理,充分考虑职工的稳定性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行政后勤科室调入及复员、军转、军嫂安置人员,到岗工作满三个月,从第四个月起享受医院平均奖。
     2、行政后勤科室新招录人员,到岗工作满一年,从次月起享受医院平均奖;若在一年内转为人事代理或入编,待其人事手续办结后,从次月起享受医院平均奖。后勤总务及临床医技临聘工人不享受医院奖金。
     3、业务科室调入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人员,到岗工作未能单独值班的,科室视情况决定其奖金的发放。单独值班后,次月起同等享受科室奖金;业务科室调入中级职称以下人员,到岗工作未能单独值班的,不享受科室奖金;到岗工作满三个月且单独值班后,次月起同等享受科室奖金。
     4、业务科室新招录人员,相关证件齐全、到岗工作未能单独值班的,不享受科室奖金,到岗工作满六个月且单独值班后,次月起同等享受科室奖金。
     5、业务科室新招录人员,相关证件不齐全、到岗工作未能单独值班的,不享受科室奖金,到岗工作满六个月后,科室视情况决定其奖金的发放。到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且相关证件齐全后,次月起同等享受科室奖金。
     6、业务科室调入或新招入的人员,所在科室没有实施绩效考核的,参照本规定3、4、5条款,相应享受医院平均奖。
     7、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特殊情况,由医院行政办公会研究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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