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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补缴公积金和社保医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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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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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9 17:40:34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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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13 09:37:3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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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13 09:42:5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当中,养老保险缴费尚未全面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个人缴费部分暂时没有实现按月扣缴。所以机关事单位新进人员补发工资(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等)暂时没有核算。待养老保险实际操作之时,将会及时对新进人员、在职人员等情况下的工资进行核算。社保补缴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通过单位专管员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确定,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您可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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