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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犬出户,不得进入广场、公园、游园(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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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1-11-30 16:45:5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在乔楼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安排下,乔楼镇执法中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达塔山路中原西路口以东的生态廊道内进行巡查,并未发现有市民携带犬只进入生态廊道内的情况。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流浪犬将立即进行抓捕工作,如发现有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违规行为者,将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我局也将从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并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免疫、办证、年审、整治、收容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因犬只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推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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