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腕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荥阳市公安局: 为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隐患车辆,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行驶、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全警动员,尽锐出战,结合夏季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集群联动,聚力攻坚,坚持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强化巡查管控,掀起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宣传攻势,从严查处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据统计,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19.5万起。 荥阳市域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极其普遍,人行横道早已不是行人的安全保障,行人如果不避让机动车,根本无法安全通过人行横道,所谓人行横道已经异化为“机动车蛮横之道”。尤其是中原西路、塔山路口向北150米的人行横道,此处人行横道作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自从设置以来一直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荥阳市公安局党委应当立即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带领两名以上人民警察立即赶赴违法行为高发区域(中原西路、塔山路口向北150米的人行横道),开展为期30日的全天候执法,全面、及时、合法收集机动车擅闯人行横道违法行为的证据,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大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应当会同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立即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必须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注意行人标志、人行横道预告线等标志标线。 三、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应当立即调整该处道路交通安全电子警察监控设施的程序,必须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天候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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