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农业路44号院,因农业路快速化工程使住宅拆迁,我也很支持郑州畅通工程因此很早就签了拆迁协议(选择货币补偿),签协议时拆迁工作人员承诺不影响我再买房。但是当我再次签合同买二手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才发现,因拆迁办仍未注销原农业路44号住宅,我被认定为第二套,同时贷款金额变小(不到一套房的60%),利率上浮10%,导致我再次买房合同无法履行。我再次联系拆迁办催促注销原房产,经过一个多月协调,等待,拆迁办人员推诿,扯皮,至今仍未解决。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我拆迁被二套同时拆迁办造成我再次买房合同违约的问题。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0 9333 993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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