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接到大王庄村拆迁群众反映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对群众所提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群众反映“村民没有拿到拆迁合同”的问题,按照开发区村庄宅基地拆迁要求,拆迁期间,办事处先期预算拆迁户补偿款,按户建立拆迁档案,办、村、户签订三方协议,补偿款发放到户后再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款的核算需有区征迁办、财政局、纪委进行最终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再发放至群众手里。
2、反映“暗箱操作,房屋面积平方不够”的问题。按照经开区政策规定,村庄宅基地拆迁实行包干补偿,即房屋补偿面积按照宅基地使用证面积的三倍计算补偿款,多余面积给予一定的拆工补助。拆迁之前,办事处已经组织人员对拆迁房屋面积进行了丈量登记,区拆迁办、财政局、纪委工作人员对丈量进行监督。不存在暗箱操作,反映问题不实。
3、反映“拆迁合同上盖的是村委会的章,而不是办事处或拆迁办的章”的问题,拆迁使用的协议是由区拆迁办统一印制的办、村、户三方协议,三方都要签章后才能生效。
4、反映“拆迁过渡费”的问题,按照经开区(郑经发[2015]42号)文件规定,拆迁群众过渡费从2015年7月1日起,从原来的40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另增加100元/月的交通费,已经高于郑州市(郑政文[2014]1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且拆迁时提前发放一年的过渡费,随拆迁补偿款一起,一次性发放群众手中,不存在晚发半年的问题。政策调整后增加的部分,后期再统一进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