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94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丰乐花苑小区个别车主私自占位问题越演越烈,物业不作为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4 12:19: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个别业主私自使用电动车等私人物品占位问题长期存在,物业不作为,没有任何管理措施,大有越演越烈之势,望主管部门加强督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6-12-5 11:22:24 |只看该作者
我社区已多次督促物业公司出具工作方案解决此事,目前物业公司通过在电动车等物品上粘贴通知并组织人员对私自在流动停车位上加装的地锁进行拆除,恢复流动车位的作用。
社区仅能督促协调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但对其不具有管理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6-12-6 19:48:31 |只看该作者
没看到任何通知,最笨的办法就是挪一下电动车很麻烦吗?物业有责任维护公共秩序,第一辆占位的没管住,人们有从众心理,只会越来越麻烦,不知道物业公司怎么想的,难度物业的工作只是打扫卫生、看大门、收物业费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20: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